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绩溪特大涉税案一审宣判 39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近亿元获刑

绩溪特大涉税案一审宣判 39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近亿元获刑

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39名被告人的特大涉税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。该案以注册商务信息咨询等公司为掩护,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,涉案金额巨大,严重破坏了国家税收征管秩序。

法院审理查明,2019年至2021年间,被告人李某、王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,通过注册或控制多家“商务信息咨询”、“企业管理”等类型的空壳公司,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,采取虚构合同、资金回流等手段,向全国多地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,价税合计金额高达人民币9600余万元,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巨大。

该犯罪团伙组织严密,分工明确。部分成员负责注册、维护空壳公司,制造虚假的工商和税务登记资料;部分成员负责联系“受票”企业,洽谈开票费用;另有成员专门负责走账,伪造资金流水,以掩盖无真实交易的犯罪事实。他们利用商务信息咨询等行业监管相对宽松、业务往来不易核查的特点,大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

法院认为,39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。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、作用、参与数额、认罪悔罪态度以及退赃退赔情况,法院依法作出判决。主犯李某、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五年不等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至八十万元;其余从犯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相应罚金。对部分犯罪情节较轻、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赃的从犯,依法适用了缓刑。法院判决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,上缴国库。

此案的宣判,有力打击了涉税违法犯罪活动,维护了国家税收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。税务与司法机关提醒,任何以“税务筹划”、“商务咨询”为名,行虚开发票、偷逃税款之实的行为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广大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经营,通过合法渠道进行税务咨询和筹划,共同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。

更新时间:2026-03-21 02:13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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